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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就业局关于企业参保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的公告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职工: 为进一步激励职工提升技能,提高职业转换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根据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31号)精神,现就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参保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职工的;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 (三)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二、发放标准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全市紧缺急需职业( 工种),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一般不超过1100元;中级(四级)一般不超过1800元;高级(三级)一般不超过25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三、办理程序 企业参保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达川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股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失业保险参保信息证明 4、《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 5、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咨询电话:2685211
达川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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